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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三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陆敏仪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


 

 

 

 

武教管〔2020〕6号

 

 

 

关于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三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完善岗位等级晋升激励机制,健全“能上能下”的竞岗机制,提升“区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关于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三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 科学合理设置岗位

第三轮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必须有利于促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巩固“区管校聘”改革成果,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区教育局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岗位设置方案。报区人社局核准后,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各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分解各单位的总岗位数和各类岗位数,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各单位根据区教育局分解的总岗位数和各类岗位数制定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工作。

二、精心组织竞聘工作

(一)竞聘原则

1.全员竞聘,能上能下。原则上,学校所有教职工必须参加本轮竞聘,打破终身制,实施“能上能下”的竞岗机制。

2.统一周期,届满竞聘。专业技术十二级至五级岗位,各岗位的竞聘周期统一为三年,三年组织一次竞聘。各等级教师岗位任职的基本年限要求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7号)执行。

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均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做到在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如遇特殊问题,各单位也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妥善加以解决。

(二)竞聘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竞聘条件

各单位依据竞聘原则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7号)及区第二轮岗位设置聘任中“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分别制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条件。

(四)竞聘形式

本次岗位竞聘为全员竞聘。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都可以竞聘高级岗位。竞聘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4年及以上,竞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4年及以上。原聘任在高级岗位竞岗未成的,至少可保留七级岗位;原高职低聘人员竞岗未成的,可优先聘任在八级岗位上。具备中小学中级教师资格,都可以竞聘中级岗位。竞聘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及以上,竞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及以上。原聘任在中级岗位竞岗未成的,可保留十级岗位。具备初级教师资格,都可以竞聘初级岗位。竞聘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及以上。以上各级岗位按区教育局核定岗位数竞岗。第二轮聘岗时间为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

(五)评分细则

各单位教师岗位可参考《武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评分细则。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其岗位特点,参照教师岗位评分细则制定晋级评分标准。在评分细则制定中,各单位还应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教科研等业绩。评分细则与岗位竞聘方案一并报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六)竞聘程序

1.宣传政策。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宣传竞聘上岗的政策,做到每位教师都知道政策依据、具体内容和操作要求。

2.制定方案。各单位制定的教师岗位竞聘方案须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设置、竞聘形式、竞聘范围、竞聘条件、竞聘程序、评分细则、时间安排等内容。竞聘方案须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3.组织竞聘。各单位依据岗位竞聘方案,公布岗位设置、竞聘条件、评分细则、操作程序与办法等情况。教师根据学校公布的竞聘方案,申请竞聘相应岗位,提供竞聘材料。各单位工作小组依据竞聘教师提供的竞聘材料,对照竞聘条件,评价竞聘教师是否符合竞聘条件,并依据评分细则为参与竞聘的教师打分,如在同一岗位等级中,符合条件的竞聘教师数大于相应岗位数,则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岗位聘任人选。

4.确定岗位。各单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工作小组评价打分的结果,确定竞聘教师的拟聘岗位。岗位竞聘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5.报批岗位。各单位岗位设置聘任材料,报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和区人社局审批。

报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有关说明

1.关于时限。本次岗位聘任,在岗位竞聘条件中涉及的管理工作时限、专业性荣誉考核时限、奖励性荣誉获得时限、业绩考核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关于年龄问题。至2020年5月,男(女)年满57周岁,继续满工作量任教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专技人员,可不参加周期竞聘,保留所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年满52周岁、不满55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女教师提出55周岁退休的(以签署承诺书为准),继续满工作量任教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专技人员,可不参加周期竞聘,保留所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以上人员如要晋升高一级岗位,则需根据竞聘条件参加竞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继续满工作量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工勤人员,可不参加周期竞聘,保留所聘的工勤岗位等级。

3.关于双肩挑人员竞聘。双肩挑人员的评分细则与教师专技岗相同。双肩挑人员需达到本单位同等级专技人员的最低分方可执行相应专技岗位工资。原来在内设机构双肩挑岗位上的人员,若不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应改聘在专技岗上。

4.关于业绩考核。校级领导业绩考核由教育局负责,教育局委派会计的业绩考核由教育局和学校共同负责。

5.关于借用人员。借用人员业绩考核原则上由工作单位负责,由原单位进行岗位聘任。借用在社区教育中心校、幼儿园的负责人业绩考核由教育局负责。

6. 关于交流教师。交流教师在原单位竞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同等条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聘用。

7.关于援疆援陕人员。一个聘任周期内,由组织安排援疆援陕一年以上的,在聘期考核时总分加5分,高职低聘的,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柔性援疆援陕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8.关于岗位激励。通过岗位设置,鼓励高级岗位比例偏高学校的符合条件的教师竞聘流动到区教育局指定的高级岗位比例偏低的学校。

9.关于工勤岗位。工勤人员按其证书等级,享受相应的工勤待遇。

10.关于岗位管理。按《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6号文件精神,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只能聘任在本级岗位的最低等级。教师资格认定“暂缓注册”及还在处分期的人员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

11.长病休人员在长病休期间暂不参加岗位竞聘。

12.局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三、明确竞聘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第三轮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任工作。

组长:曹雄伟  

副组长:王腊美、谢建伟、万琴凤、李昇学、何良、张伟贤、龚建武、王荀慧、秦春华

组员:何兰芹、孙雨青、金丽、徐红霞、朱炳助、王惠萍、朱溪源、赵中伟、贾小南、杨文、邹立愚、蒋卫山、张新东

各单位要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确保竞聘工作稳妥实施,其中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7人,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领导、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

2.规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岗位竞聘方案,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开展聘期考核和岗位竞聘工作,同时上报相关材料备案。对竞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争议调解小组要及时处理,化解矛盾。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坚持竞聘原则,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区人社、教育部门将宣布岗位竞聘结果无效,重新依规开展竞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67****26

监督举报电话:86****53

 

附件:武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印发